海经院党组[2013]18号
2013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工作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保证我院发展党员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现就党员发展工作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提出以下5点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4月12日,把发展对象登记表、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评定表、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思想汇报、“推优入党”审批表、政审材料等)交党委组织部审查、复核。
注意事项:
1、发展对象登记表按所发的样表填写打印,并将电子稿发送至dwbgs2012@163.com。
2、发展对象写申请书的时间必须在一年零三个月以上,培养时间最少一年。
3、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上要填写的两次考察情况(第四页),时间必须相隔半年以上。
4、入党培养对象写实簿上何时被确定为培养对象(第一页)时间必须和党支部讨论意见(第三页)时间一致,时间应在2012年4月之前。
5、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要仔细,不得有涂改的痕迹。
二、4月12日领取入党志愿书和党员档案袋。
三、4月18日前把入党志愿书交党委组织部。
注
意:
1、开支部大会前要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2、开支部大会前要进行入党答辩。
3、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袋一律用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填写时要仔细,不得涂改。
四、4月19日—4月21日,征求各部门意见,全院公示,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五、4月22日,提请学院党委会审批。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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