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院[2012]92号
海口经济学院 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 表演团队组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二级学院、系参加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团队的组织管理,严明纪律,实施奖惩,保证开幕式圆满成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孙
智 (二)总协调:黄学模 (三)艺术指导:蒙麓光、吴承炯 (四)各文体表演团队设正、副团长各一人;艺术指导老师一人;各文体表演团队应以50左右人为单位,分为若干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人;学院阅兵方队组织由武装部负责,其他表演团队组织由相应二级学院(系)负责;各二级学院(系)于11月13日将文体表演团队负责人、指导老师和分队队长名单报学工部。 二、表演团队 (一)公共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旅游学院、体育系表演团队及学院男、女阅兵方队。 (二)艺术学院舞蹈方队,传媒学院鲜花方队、信息工程学院彩旗队和宣传标语队、外国语学院彩球方队。 三、参演学生个人考评和奖惩 (一)各二级学院(系)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排练和彩排期间,参加表演的学生不得无故迟到、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和彩排的学生,应事先向表演团队团长请假。 (二)对积极参加排练与彩排,不迟到,不缺席,圆满完成开幕式表演任务的学生,给予以下奖励: 1、由二级学院给予通报表扬; 2、公共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旅游学院、体育系表演团队及学院男、女阅兵方队按30%的比例向学院推荐评选“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活动积极分子”,由学院给予表彰。 3、艺术学院舞蹈方队,传媒学院鲜花方队、信息工程学院彩旗队和宣传标语队、外国语学院彩球方队按1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评选“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活动积极分子” ,由学院给予表彰。 (三)参加表演的学生若在排练和彩排过程中无故迟到或缺席,给予以下处理: 1、出现一次,由本表演团队负责人批评教育; 2、出现三次,由二级学院(系)通报批评; 3、出现三次以上,取消参演资格,并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表演队考评与奖惩 (一)学院将对各表演团队参加集中排练和彩排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道德风尚奖”的考评条件之一。 (二)对在集中排练和彩排中组织松散、不服从指挥,参演学生迟到、缺席情况突出的表演团队,学院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学院将根据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评比,对组织严密、服从安排并出色完成任务的表演团队及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排练、彩排及开幕式演出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院
表演团队
管理办法 海口经济学院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