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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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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12:0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经院学201322

关于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迎接建党92周年,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和弘扬“五·四”精神,增强 “中国梦 海经梦”的伟大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的自觉性,学工部、院团委决定于“五·四”期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  

立志发奋成才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评比表彰先进活动

   
5
月初,召开学院“五·四”总结表彰大会。对2012-2013学年度在我院团学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项目如下:先进团总支、先进学生会、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标杆班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感动校园人物、自强之星、优秀青年志愿者(具体评选条件、程序及表格见附件)。

(二)开展“中国梦 海经梦我的梦”主题团日活动

   
4月9日——5月11日期间,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中国梦

海经梦 我的梦”主题团日活动。通过看电影、短剧欣赏、座谈会、故事会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畅谈个人理想、交流心得体会和个人规划,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

(三)举行“中国梦 海南梦我的梦”演讲比赛

   
4月18日前,在全院所有团支部开展“中国梦

海南梦 我的梦”演讲比赛。各团支部将本班优胜者推荐到所在团总支进行复赛,各团总支推荐优胜者参加院团委举办的总决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排演大型情景歌舞《中国梦》

为了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心系民族、情系国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工部、院团委组织各二级学院(系)排演大型情景歌舞《中国梦》,在“五·四”青年节前展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高度重视系列活动的组织,把系列活动做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做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从组织上、时间上、人员上做好科学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要突出本次活动的主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活动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意识和团组织的凝聚力。

(三)树立典型,注重宣传。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发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典型的宣传,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四)推陈出新,打造特色。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要结合本院系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其它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陈出新,打造团学工作特色。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程序


3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系列申报表格1-11.rar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1:

2012—2013学年度

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部)

先进

团支部

先进

班集体

优秀

共青团员

优秀

团干部

优秀

学生干部

优秀

志愿者

公共管理学院

5

5

129

78

78

70

经济贸易学院

5

5

148

87

86

35

工商管理学院

7

7

180

110

110

45

旅游学院

4

4

83

50

50

60

艺术学院

4

4

85

46

45

35

传媒学院

2

2

52

28

28

25

工程技术学院

6

6

155

89

91

35

外国语学院

2

2

54

34

34

40

信息工程学院

4

4

84

49

49

25

体育系

1

1

5

4

4

5

其它

20

25

25

25

总计

40

40

995

600

600

400

备注:1、名额分配参照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团支部数、班级数确定。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但可参加其他评比。



附件2: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程序

(一)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程序

1、全院评选表彰4个先进团总支。

2、评选条件:

(1)团组织班子健全,职责分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能密切联系青年,为青年办实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

(2)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能出色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积极组织参加文体、专业知识竞赛和无偿献血、暑期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4)按时交纳团费,团员注册率95%以上,“推优入党”工作有成效;

(5)团干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表率作用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评选程序

各团总支要对照《海口经济学院先进团总支考评细则》,认真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于4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由院团委审定后报学院审批。

4、申报表格1(见附件3)

(二)先进学生会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4个先进学生会。

   
2
、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3)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

(4)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活动开展有特色,成绩突出;

(5)学生干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表率作用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照《海口经济学院二级学院先进学生会评选办法》,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于4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由院团委审定后报学院审批。

4、申报表格2(见附件3)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40个先进团支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
、评选条件: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支部委员分工合作好,在学习、生活、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好;

(2)支部作用发挥好,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刻苦学习,遵章守纪,班风学风好;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团员注册率100%,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支部工作有特色,有新意,成绩突出;

(5)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表率作用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
、评选程序

各团总支要对照评选标准,采取支部汇报工作、民主评议、团总支审核,听取所在单位党总支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院团委审定。

4、申报表格3(见附件3)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程序

1、全院评选表彰40个先进班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
、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职责明确,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党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3)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班风良好;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班级成员举止文明,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4)严格执行班级规章制度;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有效。

(5)学习态度端正,上课出勤率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

(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和校纪校规学习,班级学生违纪率低。

3、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系)要对照评选标准,采取班级申报、民主评议、学生科审查,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工部审定。

4、申报表格4(见附件3)

(五)标杆班级评选条件、程序

1、在符合“先进班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全院择优评定表彰若干个标杆班级

2、评选条件

(1)班风良好,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形式活泼,具有特色。

(2)党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一批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的先进分子;有一批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典型,并在集体中起骨干作用。

(3)班级学生实践、创新热情高,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科学研究和课外学术活动。

(4)班级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本学年无宿舍违纪违规现象。

(5)班级学生严格遵守学院封闭式管理规定,本学年无晚归、未归记录。

(6)班级“六困生”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班级学生本学年未受各类纪律处分。

3、评选程序

二级学院(系)在先进班级评选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推荐1—2个班级,于4月24日前报学工部审定。

4、申报表格5(见附件3)

(六)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1000优秀共青团员(具体名额见附表)。

   
2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团内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素质良好;

   
(4)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表率作用好,威信高,团员青年反映好。

   
3
、评选程序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在团员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意见,再将评比结果报团总支审核,团总支在听取所在单位党总支意见后,经公示无异议,于4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院团委审批。

4、申报表格6(见附件3)

(七)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600名优秀团干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评团干部包括院团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二级学院(系)团总支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及班级团干部等,要求至少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考核优秀;

   
(4)热心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5)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无违纪违规行为,在文明校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6)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7)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

   
3
、评选程序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上级团组织推荐的在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各班对照评选标准,在全班团员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各班推荐1人(上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员不占用班级名额)。团支部将评比结果报所在团总支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院团委审定。

4、申报表格7(见附件3)

(八)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600名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3)参评学生干部包括院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以及班委会的学生干部等,要求至少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考核优秀;

   
(4)热心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学生活动,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表率作用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
、评选程序及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上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在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各班对照评选标准,在全班学生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各班推荐1人(上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不占用班级名额)。班委会将评比结果报所在院(系)学生科审查,二级学院(系)党总支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4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工部。

4、申报表格8(见附件3)


(
九)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感动校园人物。

2、评选条件(参评学生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懂得感恩,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事迹在同学中和社会上受到公认和称赞;

(2)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特别优秀;

(3)具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如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拾金不昧等,事迹在同学中和社会上受到公认和称赞;

3、评选程序

感动校园人物由辅导员提名,所在二级学院、系学生科初评,党总支审核确定推荐,于4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学工部审定后,报学院审批。

4、申报表格9(见附件3)

(十)“自强之星”评选条件、程序

   
1
、全院评选表彰若干名自强之星。

   
2
、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成绩良好,生活俭朴,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3)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有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克服在学业、生活、经济上或其它方面的困难,勤奋学习、快乐生活,有感人的自强事迹和成绩。

   
3
、评选程序

自强之星的评比由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对照评选标准,组织评定。评比结果报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核后,各二级学院、系推荐1-3人,于4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及20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由院团委进行审定。

4、申报表格10(见附件3)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程序

1、全院评选表彰40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表率作用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2012-2013学年度以下志愿活动活动必须至少参加其中一项: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无偿献血、志愿支教、泛珠三角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志愿者服务等,且在活动中成绩突出;

(3)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在全院或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3
、评选程序

工商管理学院推荐45名、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公管学院、旅游学院、经贸学院各推荐35人,体育系推荐5名,其它各二级学院均推荐25名候选者。另公管学院在参加海南省人民政府泛珠三角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志愿者服务的队员中评选35人;旅游学院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志愿者服务的队员中评选25人;外国语学院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志愿者服务的队员中评选15人;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其它学生组织中评选25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比由各二级学院(系团总支)按照评选条件,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评比结果报所在团总支审核并听取所在党组织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4日前提交申报表及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由院团委进行审定。

4、申报表格11(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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