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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 疫 情 防 控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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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7 09: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本土 疫 情 ,疫 情 防  控 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根据海南省 疫 情 防 控 指 挥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 情 防 控 成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出岛入琼返校人员管理措施

(一)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岛,特殊情况必须离岛的:

1.教职工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2.学生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3.校内经营户、校内住(租)户由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筑施工单位人员由基建处审批备案;

4.校内公司、附属中专参照执行。

(二)严格落 核 酸 检 测 检查制度:

1.从岛外低风险地区返琼入校的,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 酸 检 测 阴 性报告方可入校;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在入琼口岸集 中 隔 离14天,并于第1天和第13天分别采样进行核 酸 检 测。隔 离 期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再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其中学生安排到学校临时 隔 离 点入住观察),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户,结束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

3.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凭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三)从严落实入境人员管理。配合社区严格按照“14+7+7”落实入境人员管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与学校或校内公司因工作业务需要必须入校的单位,其入校的工作人员,由学校合作单位或公司在入校前对其人员行程逐一核对并按照上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严格把好校门管理关
  (一)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凭证进出校园。

1.教职工凭工作证,学生凭学生证,教职工家属及住户、校内经营人员、务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校园。

2.出入证统一由保卫处办理,教职工家属由教职工本人到保卫处办理,校内住户、经营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提供名单由保卫处统一办理发放、务工人员由基建处提供名单由保卫处统一办理发放。

3.如出现海南本省(本地)确诊病例,校门管理按照省 防 控 指 挥 部 和省 教 育 厅 相关要求执行 防控  措施。

(二)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关系,对确需进校的人员,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身份查验,体温测量,检查行程码、健康码和核 酸 检 测 报告,并进行来访登记和来(返)琼人员登记。

三、从严做好消杀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爱校卫生运动,室内场所做好通风消毒,后勤服务中心要特别对电梯等人员高频接触的场所定期消毒。校园内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日产日清。

(二)后勤服务中心要检查督促校内快递包裹经营点,凡进入校内的快递包裹,必须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四、从严落实新 冠 疫 苗 接 种等其他防控措施

(一)继续做好新 冠 病 毒 疫 苗 接种工作。对已完成新 冠 病 毒 疫 苗 第二针接种的师生员工,督促做好第三针接种工作。继续发动仍未接种第一针的师生消除疑虑、尽快完成接种。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师生员工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 冠 病 毒 疫苗。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避免到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三)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校车司机、门岗保安员、食堂工作人员、清洁工、绿化工等服务保障人员开展 核 酸 检 测。

(四)强化应急物资和场地的准备。后勤服务中心应根据学校师生数量,补充配备足量的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防控物资。提前安排必备的应急隔 离 场 所和物资,为可能存在的大规 模核 酸 检 测、师生集中隔 离 管 理、人员救治做好充足的物资准备及环境准备。

(五)各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单独实习的毕业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毕业实习。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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