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海南省“纪念建党90周年大学生唱红歌选拔大赛”的实施方案
海经院党[11]7号 中共海口经济学院委员会 关于参加海南省“纪念建党90周年大学生 唱红歌选拔大赛”的实施方案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激发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热情,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将在5月至6月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海南大学生唱红歌选拔大赛”。为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参加本次大赛,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纪念建党90周年海南大学生唱红歌选拔大赛,进一步营造“学党史,知党性,跟党走”的政治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红歌选拔大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曹业科
副组长: 聂国栋
孙
智
成
员: 黄学模
杜
红
曹培培
石
林
佘林芳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曹培培(兼)
副主任:佘林芳
成
员:屠 芳
金鹏飞
廖裕文
三、活动宣传与选手选拔 1、学工部、院团委和各二级学院通过张贴海报、下发通知、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此项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 2、各二级学院通过初赛后,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赛,各单位推荐参加复赛选手名额如下:国际教育学院推荐1名、艺术学院推荐10名,其它各二级学院各推选2名。由学工部、院团委组织复赛,复赛将分为歌曲演唱、自我介绍、才艺展示、知识问答四个环节。知识问答参考内容见《海南国际旅游岛公民手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工部、院团委最终将选拔出10名选手参加4月底至5月中旬举行的系列培训,按照选手综合表现,确定校级代表队参赛队员和候补队员,参加5月中旬海南省举办的海口赛区半决赛。 四、选手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院学生。
2、演唱风格和形式。演唱风格:选手可选择美声、民族、通俗、 原生态、摇滚等唱法;演唱形式:独唱、二重唱、三重唱、小组唱、表演唱、合唱以及器乐弹唱。
3、参赛歌曲分必唱歌曲和自选歌曲两部分。每名选手须准备三首必唱歌曲和一首自选歌曲。必唱歌曲曲目(见附件)供选手选择;自选歌曲必须是歌唱中国共产党、歌唱祖国、歌唱美好新生活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歌曲,同时鼓励选手演唱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伟大祖国、歌颂海南成就的原创歌曲。
4、应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和才艺特长。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思维敏捷、表达流畅,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即兴表演能力。 五、指导与培训
1、艺术学院:负责对选手声乐、表演技巧、舞台表现力和才艺的培训指导。
2、学工部、院团委:负责对选手语言表达和知识问答能力的培训指导。
3、必要时邀请大赛组委会指导老师来校指导、培训。 六、活动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并通过初赛确定参加学院复赛的人员,于4月22日前将选手名单上报学工部、院团委。
2、4月底:学工部、院团委对选手进行选拔、确定参赛队员及候补队员,4月27号举行第一场复赛,选拔出15名选手参加5月6号举行的第二场复赛。
3、5月上旬:辅导老师对选手进行培训。
4、5月中旬:组织选手参加海口赛区半决赛。 七、活动要求
1、注重宣传。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本次比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符合参赛要求的学生积极参加演唱活动。
2、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务求实效。要把本次比赛活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院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不断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广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011年4月15日 |